一、招标方式
本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和确定中标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洽谈。
二、项目概况
招 标 人: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项目
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计算,供货周期30天
预算金额:9.5万元(超过此金额的报价无效)
三、招标内容
详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项目清单”
四、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申请人,到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报名(0816-4821214),并现场领取建设清单。
2.报名时间:截至2021年8月30日下午17点30分。
3.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9月2日。
4.开标时间:2021年 9月2日下午14点。
5.报名条件:须出示本单位营业执照、被授权人身份证、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招标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
7.报价要求:招标人要求招标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
8.付款期限:项目启动后按约定比例付款。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