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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421

在北川羌族自治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菊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加快建成“大美羌城、生态强县、小康北川”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定检察政治担当,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使命担当,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北川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造成重大金融风险隐患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此类案件598人,追赃挽损510余万元。在精准脱贫方面,认真落实中央援藏援疆援彝的精神,定期专人专款对口援助阿坝州壤塘县检察院。继续抓好“结亲帮万户”“回头看大排查”工作,保尔村、泽可村先后通过市级抽检和省级交叉检查。自筹资金6万元解决贫困村的具体问题,支持泽可村发展产业,协助引进总投资6000万元的冷水鱼养殖项目,已流转土地80余亩,发放流转金50万元。在污染防治方面,持续加大力度惩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资源领域犯罪。办理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2021人。

积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开展闲置国有土地清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等专项行动,摸排线索78件,立案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公告11份,回复整改11件。对全县“网络外卖”商家及第三方平台进行排查,督促整治违规商家67个,下架处理13个。比对核实全县五年内数万人次的国家救助金发放情况,追回4名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的低保金三万余元。对全县首批非法“电鱼”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责令增殖放流鱼苗1500余斤。建成全市首个公益诉讼补植复绿基地,异地补种树木3000余株、恢复林地30余亩,责令相关人员承担树种、人工、管护等费用24万余元。黑龙江、浙江、河南等28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最高检、省市县领导以及县政协先后视察了公益诉讼基地,听取了工作汇报。

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发展。与县工商联会签了《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举行“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开放日活动暨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了解企业法律需求。依法打击侵害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类犯罪,办理金融诈骗、合同诈骗、串通招投标、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9人。坚持“谦抑、审慎、善意”原则,依法对瞿某某、何某某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避免“案子办了,企业跨了”。坚持“有申诉必复查”,对1起涉民营企业申诉案进行了复查,让企业安心经营。深入8家企业调研走访,点对点提供法律帮助30余人次,真正让企业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二、坚守法治思维方式,深入推进平安北川建设

围绕安全形势新变化和人民群众新需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力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坚持重拳出击,坚守法治底线,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按照两高两部的指导意见,认真审查案件,深挖彻查线索,依法严惩犯罪,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移送线索1条,批捕涉黑涉恶案件29人,起诉了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岳某某涉黑犯罪案件。

坚决保障社会大局稳定。着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590人,批准决定逮捕397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6198人,提起公诉9414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不批捕823人,不起诉22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3人,起诉1人;批捕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 17人,起诉51人;批捕黄赌毒犯罪21人,起诉12人。依法对借上访之机寻衅滋事的尹某某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坚决消除影响北川发展的不稳定因素,有力震慑非访缠访闹访等行为。

着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着力防范校园性侵、校园欺凌、毒品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共批捕3人,起诉3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批捕2人。举办“携手关爱 共护明天”主题检察开放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回宣讲14场,受众学生达900余人。院领导担任法治副校长,检察长到北川中学讲授法治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妥善处理来信来访2741人,办理申诉案件6件,为5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3.6万元。妥善处置了“九联系”中一困难群众的家庭矛盾,消除了积怨,将一起潜在的个人极端事件化解于未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对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易感染艾滋病毒危险行为人等特殊人群强化社会管控,预防和减少重特大案(事)件的发生。

三、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法律监督的核心价值,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信任度。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和立案监督,监督立案3件。纠正漏捕1人,追诉漏犯3人,发出检察建议1份。纠正违法1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2人,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发出检察建议2份,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9,受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线索1件,开展监管场所安全检查12次,开展社区矫正全覆盖集中检查2次。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拓宽监督案源、规范监督行为、强化监督能力、增强监督刚性和提升监督质效,不断夯实民事行政检察基础,努力将矛盾化解在检察办案环节。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再审检察建议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

强化行政检察监督。扎实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行动,重点监督纠正审查不到位、消极执行、程序结案等情形,针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后怠于履职的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深入分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督促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四、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不断激发检察发展活力

坚持在巩固中深化、在深化中提高,以“进行到底”的精神,蹄疾步稳落实各项重大改革任务,以改革创新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化完善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做好第三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改革要求,压实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案件质量评查和常态化办案绩效考核考评体系基本形成,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员额领导干部亲自带头办理疑难复杂和有影响的案件54件,占全年受案总数的25.11%。全面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共列席审委会2次。

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检察机关的内设机构改革,构建了符合司法规律、科学规范高效的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体系。按照“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我院设立3个检察部和2个行政综合部。紧紧围绕检察职权的行使,对部门的职能任务、运行方式、力量配备进行整合,配齐配强“四大检察”条线人员,实行扁平化管理。设立专业化的办案组,进一步优化司法职能,提高司法效率和司法质量。

全面推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探索建立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相互衔接的多层诉讼体系,基本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全年对69名真诚悔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60%。起诉的51件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审理,占比 91 %,提出的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0.7%,实现零上诉,息诉服判效果明显。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诉讼效率明显提升,诉讼成本明显降低。

五、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始终把加强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高素质检察队伍

创新举措强素质。以学习强国为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原文中感知真理,在悟原理中坚定信仰,浸润思想灵魂,把准政治方向;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建成“北川赤子检者初心”文化长廊,筑牢信仰之基,扬起奋进之帆;以“道德·法治”讲堂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筑精神高地,培育良好风尚。

内外兼修树形象。以作风教育为抓手,全面落实“以案促改”,强化纪律约束;以“工作落实年”为目标,增强干警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检答网”线上学习为平台,拓宽法律、政策知识面;以岗位练兵为路径,提升业务水平、实战技能。全年参加各类培训、讲座30期,参训干警达246人次。2名干警代表绵阳市院分别参加全国、全省业务竞赛。

接受监督促公信。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定期走访人大代表,赠阅检察日报。通过“检察开放日”、听庭评议等方式,以更加主动、坦诚、开放的姿态敞开大门邀请代表委员和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深化阳光检务,依托“12309”检察便民服务平台,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加强新媒  体检务公开工作,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01条,公开法律文书124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被市院荣记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三等功集体,获2019年度全市基层检察院绩效考核二等奖。干警吴子晗被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为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侯敏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为四川省检察院2016-2019年先进个人,刘家志被市院荣记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三等功,黄蓉被市院表彰为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郑东被评为2019年度绵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这些成绩的取得都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前瞻性、精准度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效果与社会要求、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三是工作开展还不均衡,“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之间发展还不够全面、协调、充分;四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快速推进的改革要求;五是人少事多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由监察体制改革前的38人,缩减到目前的29人,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持续用力,认真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之年,也是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法律监督水平和司法办案效果,为加快建设“大美羌城、生态强县、小康北川”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牢牢把握发展大局新形势,以更高政治站位提供更优检察服务。坚持把服从服务大局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县委中心工作中去思考谋划。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创新完善与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机制,主动服务“三大攻坚战”,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新期盼,以更强责任担当争创更佳办案质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四大检察”主责主业,把司法办案作为服务民生维护民利的基本途径,充分发挥指控犯罪、诉讼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食品药品专项监督、法治护航实体经济等重点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牢牢把握司法改革新部署,以更实工作举措构建更严司法规范。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品质。进一步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原则,通过完善内部监督执纪机制、强化案件监管手段、拓展检务公开渠道和接受多方监督评议,不断提升司法规范水平和案件办理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从严治党新要求,以更高建设标准锻造更强检察队伍。坚持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厚植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根基。着力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建设,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和思想政治教育。强化人才培训,优化人才结构,着力解决“本领恐慌”能力不足问题。一以贯之抓严抓细纪律作风建设,锲而不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锻造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初心召唤使命,梦想照亮前方,奋进正当其时!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主动作为,担当进取,以奋斗只争朝夕,用实干不负韶华,为北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附:

相关用语说明

 

1.公益诉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专门讲了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76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主要查处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2.四个最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3.“谦抑、审慎、善意”原则:谦抑是指对通过民事、行政法律手段就能妥善处理的经济案件,不使用强制手段,努力以较小成本取得较好效果。审慎是指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准确把握经济违法行为入刑标准,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善意理念是指确实需要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要严格依法进行,防止超标的、超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对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产,要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对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交国库,对合法财产依法尽快返还。

4.捕诉一体:是指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由受理案件的检察官,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完成案件审查批捕、起诉,出庭公诉,履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职责的一种办案制度。

5.四个铁一般: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

6.四大检察:在司法体制改革之后,检察院现在具有四大职能,分别是: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

7.十大业务: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生态和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