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苔子茶是野生茶树长期进化分支,其生长环境在海拔1000~1800米高山密林,具有耐寒、芽壮、叶厚等特征,为制作绿茶优良品种。其在唐朝时被列为“贡茶”,诗人白居易曾在《春尽日》中写道:“醉对数丛红芍药,渴尝一碗绿昌明。”其中,“绿昌明”指的就是来自今天北川附近一带的茶叶,自唐代“茶马互市”发轫,北川凭借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茶叶资源优势,成为了重要的茶叶贸易中转站。2009年,“北川苔子茶”荣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目前,北川境内尚存大量数百年树龄的北川苔子茶古茶树,最高树龄达700余年,成为茶园的“活化石”。

“炬达蜜纳”公益诉讼团队调查具有700历史的古茶树保护情况
“有的村民古茶树保护意识薄弱,使茶树有的被砍伐,有的被移植导致死亡,有的被高大灌木遮掩导致生长堪忧,实在太可惜了。”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炬达蜜纳”公益诉讼团队在走访了解后发现,苔子茶古茶树存在管理保护不到位情形。
2020年10月,《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苔子茶古茶树保护条例》开始施行,《条例》明确了对北川苔子茶古茶树的保护与管理、开发与利用、服务与监督以及法律责任。《条例》的出台为检察机关在古茶树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中提供了有力支撑。

“炬达蜜纳”公益诉讼团队走访调查了解苔子茶生长环境
“炬达蜜纳”公益诉讼团队把苔子茶古茶树司法保护作为公益诉讼助推乡村振兴十大内容之一,主动与相关行政单位、属地乡镇、茶叶协会等联系,建立北川苔子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资源保护基地,共同加强对古茶树的保护,推动县域特色农业经济发展。

召开地理标志使用保护磋商会
“但北川苔子茶地理标志使用申请利用率不高,品牌价值发挥不充分,对外宣传力度还不够。”“还有的商户去外地购买茶叶,然后包装成北川苔子茶,以次充好……”6月16日,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地理标志使用保护磋商会上,与会的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以及县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指出了当前北川苔子茶地理标志使用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北川是羌族聚居地,苔子茶的种植和制作蕴含着羌族传统农耕智慧和民俗文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不仅是对产品本身的认可,更是对当地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传承,避免传统技艺因现代化冲击而流失。”在磋商会上,检察机关指出加强北川苔子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重要性。
在此次磋商会上,各方达成共识,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就北川羌族自治县地理标志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成因、下一步工作方向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下一步,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要求,立足检察职能,持续深化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协作,在加强行政监管、提升保护意识、扩大品牌宣传影响力等方面,督促各职能单位依法履职,实现对北川地理标志产品知识产权的有力保护,助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